marslee2008 发表于 2009-5-21 08:17

搗蛋天使和騙子猫同在那个无耻的论坛內,自说自话,歪曲事實,说这2人是无耻之徒,實不为过。
花草之家 发表于 2009-5-19 16:56 http://www.moshua.net/images/common/back.gif:s101 听着那话好象是肥猫那两口子的双簧戏吧,无聊!:s103 我很早就把花间草抛到脑后了,不再去看它,建议大家都别去看,去了增加她的电击率,那破空壳网站估计还能赚到广告费的,我们去了也只是一次次地坏了咱们的好心情。:s102

gfm 发表于 2009-5-21 12:06

194# marslee2008
大家别去是对付这种人的最好办法!

小小碧荷 发表于 2009-5-21 14:27

支持LZ!在“猫处”团的小苍兰(所谓12个花色),
开出全是黄色!猫确实不良!早已不再去“*间*”论坛了,
这种人真是糟蹋了“花”“草”!

花草之家 发表于 2009-5-21 17:33

:s101 听着那话好象是肥猫那两口子的双簧戏吧,无聊!:s103 我很早就把花间草抛到脑后了,不再去看它,建议大家都别去看,去了增加她的电击率,那破空壳网站估计还能赚到广告费的,我们去了也只是一次次地坏了咱们的 ...
marslee2008 发表于 2009-5-21 08:17 http://www.moshua.net/images/common/back.gif楼主说得对,支持楼主,再也不去这个无耻论坛。

jiangxi 发表于 2009-6-14 17:34

诈骗1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的,可判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诈骗5万元以上,20万元以内的,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诈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的,可判处七年以上二十年以内有期徒刑;诈骗50万元以上,可判处无期;或者诈骗数额特别巨大,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极恶劣的,可判处死刑。

深白色 发表于 2009-7-20 21:43

这等贱货.就该把她一下打沉.别跟她拖拉.阎王盖的十八层楼让她逐个品尝.省得再在这里狂犬吠日.种个花.搞得这么臭不可闻.赚了昧心钱子.让她给医院赚回钱去.

leozqh 发表于 2009-7-20 21:49

也想知道这件事现在处理的啥样了?

郭襄 发表于 2009-7-27 09:11

本帖最后由 郭襄 于 2009-7-27 09:19 编辑

marslee2008(楼主)在此帖被限制了发言权限
我们的案件已经起诉了

leozqh 发表于 2009-7-27 09:31

强烈支持,不能让骗子逍遥法外。

zhcdc 发表于 2009-7-27 10:51

支持!!!恶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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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史上最卑劣厚颜无耻的女人——花间草欧月团长孙XX言行录(案子到实质性阶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