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7671
发表于 2011-5-28 13:03
sbksmk
发表于 2011-5-28 13:03
雨儿
发表于 2011-5-28 13:04
lz既然保留这么多证据 怎么不走司法程序呢 直接告得让淘宝把他封杀不是更解气
erio
发表于 2011-5-28 13:04
饿 好吧125貌似动众怒了 我飘走了无肌力
sbksmk
发表于 2011-5-28 13:04
1257671
发表于 2011-5-28 13:04
微量元素
发表于 2011-5-28 13:04
回复 134# 1257671
你是没有,不过还没有学会做人,大家都说你不对,你犯了众怒,天条可犯,众怒不可犯啊!!!
sbksmk
发表于 2011-5-28 13:05
宋玉
发表于 2011-5-28 13:06
看来论坛真的需要加强管理了,
否则隔三差五的就出现先是争吵。然后漫骂,最后气急败坏不折手段的问题。
肇事者大不了一走了之,而 受损的 确是论坛的魅力被打折。
1257671
发表于 2011-5-28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