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毛毛雨中漫步 于 2016-11-7 21:54 编辑
作者/毛桃
一件积淀了美好经历和喜悦之情的衣通常是比一件新衣更让我喜爱的。无疑,它就是我眼中的可爱之衣。
那天,为了让那件蕃茄红冲锋衣在上阵时穿着更舒适并显得更美,我在上阵前三天就开始穿它了;而且,还让它一直处在愉悦或静好的状态中,像衣的主人一样。同样,那条水洗浅蓝牛仔裤也是在一周之前就开始穿了。
通常,对于可爱之衣,你是想经常穿它的。一旦经常穿它,它就旧得较快;与之同时,衣的岁月感、亲切感也会愈发浓重,愈发接近于一幢被善待的老房子所散发出的温馨、耐读之气。
当然,于我而言,这样的衣也应该是比较耐穿耐洗即比较耐用的。“耐用”包含在“可爱”之中,就像因可爱而来的“珍惜”“善待”也包含在“可爱”之中一样。
我深信,穿着可爱旧衣佩戴可爱旧饰的人,是能平添一种蕴藉隽永的温馨之美的,即亲切感。因为旧物,多半会给你以用起称手顺心感,同时少去了使用新物可能伴生的不适感及对这种可能发生的不适感的担忧——取而代之的是自信从容和感戴之情。
而站台明星看秀嘉宾之类的秀场中人,就很难具有这种喜好也很难享受这种美好了——似乎出席各种秀场者,其普适规则就是穿全新高定衣饰。至此,也不难明白那些身着缺乏磨合期的高定礼服的女明星之所以容易显得拘谨、扭捏,甚至若有所思、心有顾虑的原因了。
喜欢穿旧衣,就像喜欢感受宁静的湖泊、古镇一样;同时,具有这种喜好的人通常也比较疏离秀场,远离喧嚣。
由此及彼:
一幢积淀了美好生活和祥瑞之气的旧房子通常是比一幢新房子更让我喜爱的;
一位积淀了美好思想和阳光心态的年长者通常是比一位年轻者更让我喜爱的;
一个积淀了美好往事和真挚情感的老地方通常是比一个陌生之地更让我喜爱的。
如果是那样旧着,如果是那样老去,那我爱旧的、老的,胜过爱新的、年轻的。
强者或能人的一生就是把自己变成文物或古董而不是垃圾的一生。这样的人生,也是愈老愈俏愈劲道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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