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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多次已成摆设,那我来开个帖子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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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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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理解、我猜测您可能不在、 因为上次的举报一直未能做出处理, 所以我这次连同分享的事一起发了,是两位不同版主,实在抱歉, 还是希望能给出处理结果、还有上次的骂人问题,即便不做处理也给我口头回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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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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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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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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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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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我只是点了右下的举报,并不知道谁会接到这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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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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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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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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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规矩就是规矩、法律也是法律、恶意杀人必要偿命、公开喷脏必要受罚,纵容犯罪等于帮助行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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