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4-11-20 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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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花友们参与分享交换活动的积极性不断高涨,分享版块显露出了可喜的发展势头。为了推动分享活动的健康发展,特制订如下规定,望广大花友们自觉遵守
1、花友自己莳养的花卉植物以及与养花相关的其他物品,均可在本版进行分享和交换;
2、分享帖需在标题中注明真实的省市名称供花友作为参考。代人分享的需在标题中注明寄出地,并在帖子首要位置加以说明。分享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情况均由 ID 注册人负全部责任;
3、帖子要明确分享方式(平邮、挂号、快递或其他),资费金额以及付款方式;
4、要明确分享(交换)的花卉或种子名称和来源、单份数量以及总份数。种子每份不得低于十粒,枝条、侧芽、成株不做具体要求;
5、分享交换的物品要拍照贴图。种子如果是自收的、最好贴上母本图片,外来的要注明来源地;小苗最好也贴上母本的开花图片。照片要求清晰可辨。使用他人照片必须征得他人同意并注明;
6、分享物品要注明尺寸,最好在图中放置参照物,让花友们有个直观的感觉。如果植物有瑕疵、也请在帖中说明;
7、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邮费标准暂时规定为:平信不得超过1.5元;挂号信不得超过4.5元;快递首重省内不得超过10元;省外非边远的不得超过15元;边远地区按快递公司的实际价格收取:
8、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分享,均不得收取人工费、分装费、包装材料费、汽油费等其他各种杂项费用;
9、分享者不得借分享名义进行商业推销,不得在帖中标注淘宝店名和其他形式的商业链接,否则一律严肃处理;
10、分享物品在收取邮费后一周内必须寄出。寄出后,需在帖子显要位置发布平信照或挂号条形码、快递单号,同时还要注意保护收件人的个人隐私;
11、分享结束后请自觉重新辑标题,即:在原标题的前面加个括弧,括弧内注:已结束。但是不得删除标题,也不得清空帖子。删除和清空的、按违规处理;
12、花友如发现可疑的分享交换帖子时,请及时向管理人员反应;
13、分享(交换)中出现纠纷时,要在相互尊重与理解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不得进行无理纠缠或者人身攻击,否则将给予酌情惩处。必要的时候可以请论坛管理人员介入帮助解决;
14、最后,温馨的提醒一下花友花友:“ 分享也有风险,下单仍需谨慎 ” 。一定要看清楚帖子是什么时候发布的、分享的花友是否还经常上线,最好是回帖询问得到确切答复后再转账付款;
15、其他未尽事宜由管理人员酌情处理。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论坛所有。
附:分享(或交换)帖的标题格式:(xx 省 xx 市)快递(或平邮、挂号)分享 xx 花(或种子)xx 份
如:(吉林省长春市)快递分享景天月光女神小苗 1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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