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的好消息与坏消息~~

violetking

2007-07-11

昨天在电视上看到一条新闻,说国内快递业秩序太差,有些快递公司只有四五个人也开公司,出了问题是推、赖、跑,所以邮政系统要进行整顿(这可是个好消息呢),所以,邮政系统规定,为保证服务质量,以后凡是快递公司在本市进行快递业务的,快递费不得低于8元,外地的不得低于12元(一个大大的坏消息)~~~~

虽然快递公司良莠不齐是事实,但我想,这更可能是因为EMS太贵,邮政局怕被抢生意想出的花招吧??

这是网上搜的完整的报道

新规确定同城快递价格最低8元 厦门市场还更低

厦门网[原海峡网] www.xmnn.cn  2007-07-10 16:25  [来源: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赖洪平) 国家邮政局公布的第一部《快递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近日正式向社会公示。这意味着快递业将有第一个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同城快递的单价不低于8元/件,比目前厦门市场最低价格5元/件高出了60%。

    国内快递不低于12元

    该标准规定,国内异地快递费最低价格不低于12元/件,3个工作日送达。

    天天快递厦门公司业务员小蔡介绍说,目前厦门市民营快递费用的最低价格标准都比该标准低,比如,天天快递省内最低价格是8元/件,北京是12元/件,上海是10元/件。

    记者从厦门邮政局了解到,邮政EMS快递的价格普遍高于该标准,比如同城快递,EMS最低是10元/件,国内异地快递的起价是20元/件。

    遗失最高赔100元/公斤

    该标准还对消费者索赔做了明确规定:延误、损毁或丢失情况下,消费者均可索赔。其中,延误——即超过承诺的送达时间送达时,赔偿标准一般为免除本次服务费;造成直接价值损失的,像延迟投递含有时间限制的火车票、演出票等,应按照快件损毁或者丢失赔偿标准执行。

    在损毁或丢失情况下,除免服务费外,信件类快件按服务费的两倍赔偿,包裹类国内快件按不低于20元/公斤,最高不超过100元/公斤赔偿。

    此外,消费者在交送快件7天、国际快件10天后,快件还未被送达,即可提出丢失赔偿,消费者查询运单有效期为收寄快件之日起1年内。

    厦门永龙邦国际快递公司总经理叶青军说,目前厦门民营快递延误的概率比较小,赔偿标准是单件不高于800元,对于高价值的物件,快递公司会提醒消费者投保。

    快递公司不少于20人

    该快递的国家标准还规定:快递组织的人员不少于20人;上门收送件时,员工应穿有组织标志服装并佩戴工号牌等。

    “厦门民营快递至少有三四百家,但是规模能达到20人以上的,还不到50家,如果真正按照20人的最低标准,厦门的民营快递将大批死亡。”叶青军说。

    厦门邮政速递局林局长认为,快递业国家标准的出台,将使快递业告别“一张桌子、一部电话”就能开快递公司的历史,这些条件应该可以看作是从事快递业的基本要求,对规范市场和服务消费者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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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oletking助理花坛师

另外,咱们的这次洋桔梗团赶不赶得及在新规定实施前寄出呀??要不然费用会增加很多~~

2007-07-11回复

violetking助理花坛师

当这个成为一个国家规章的话,任何快递公司都是必须要按章办事的~~~

不是说快递业要重整么?

2007-07-11回复

violetking助理花坛师

原帖由

思维

于 2007-7-12 10:13 发表

这个只是报道,并没执行吧。。。。:L :L

这个征求意见稿7月20日就截止征求意见了,下一步就是定稿了,离正式发布不远咧:(

首页>>国家邮政局公报>>通告公告

国家邮政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快递服务标准》意见的公告

(2007/07/06)

  为促进快递服务标准化,保障快递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由国家邮政局组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起草的我国第一部《快递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已于近日完成。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现通过互联网予以公告,广泛征求各市场主体及广大用户的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建言献策。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07年7月20日。

传真:(010)88323071

国家邮政局网址:http://www.post.gov.cn/

附件:《快递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 下载(rar格式文件)

   《快递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下载(rar格式文件)

国家邮政局

二○○七年七月五日

http://www.post.gov.cn/gongbao/tg/20070706.htm

[

本帖最后由 violetking 于 2007-7-12 12:50 编辑

]

2007-07-1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