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老咸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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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看不下去了,某些人还真是不要脸 |
发表于 2013-12-5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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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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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5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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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上海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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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5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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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重庆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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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5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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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山东省烟台市 联通
点评
普及我的语文? 哈哈 貌似你的语文很好 还在这普度众生起来了 有意思 有意思 各种卫道士 。。。 大路朝天各走半边 拜拜
前面只是纠正一下你的错误,顺便普及你的语文,不要把脏水往鲁迅先生身上泼,后面的理解都是你的臆想,我可没说过,也不认同。
人人都去剪上一段,以后就无花可看。偷书也是偷,不管偷什么就是偷了,不然偷的人为什么放在晚上,至少他自己也觉得这是见不得。绿化带的植物是公物,自然有专业人士打理,轮不到你们去剪,公德自有人心在。不会....
我觉得他的行为没啥不好的 就这意思
这位同学如果读过书应该知道孔乙己最后什么结局,你想要把偷剪花的同志类同于偷书郎,你是想夸他还是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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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6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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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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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6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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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上海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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