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楼下着火了
上午我在家用电脑看帖子,闻到有股烧焦的味道,抬头一看,晕,卧室的窗户外面浓烟滚滚,跑到卧室再看,发现浓烟是从楼下传过来的,还有火光,烧得噼里啪啦。
我有点傻了,想了想,赶紧把卧室和客厅的窗户关好,家里的电闸拉了,穿好衣服,带好手机和充电宝,卷了我家的全部证件就冲向安全通道,跑出去了。
跑到楼下,看见小区的物业和保安,物业说报火警了,消防车已经在路上。着火的是二楼大户的露台。有保安冲向隔壁户,看能不能先灭掉一点火。然后就看见有人从隔壁户拎了大桶水泼了过去。火势慢慢控制住了。着火的原因可能是明火碰到了露台上的干木柴。估计是哪个缺德的扔了烟头或者什么着火的到人家的露台,正好碰到干柴就燃起来了。二楼的大户是群租房,柴也不知道是谁的。
终于火灭了,我松了一口气。这会儿看见消防车来了,物业说火灭了,估计消防要调查一下着火的原因。
然后我就回家了,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好半天心情才平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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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物业要被消防罚款,消防也是罚款收入大户。物业有收取物管费,就有义务罚款。以下是网络文字:
物业有严重的责任
根据《消防法》第16条第2款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消防法》第60条规定: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物业公司将承担管理责任。而因此给住户带来的损失,也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2018-08-09回复